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159件周代晋国文物珍品亮相辽宁省博物馆******
“晋国六百年”展8日在辽宁省博物馆开展。 辽宁省博物馆供图
中新网沈阳1月8日电 (记者韩宏)由辽宁省博物馆与山西博物院共同举办的“晋国六百年”展8日开展,展出了古代青铜器猪尊等159件周代晋国相关文物珍品。
晋国是两周时期最重要的姬姓诸侯国,前后延续六百余年,称霸中原超过一个世纪,在中华文明演进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此次举办“晋国六百年”展,意在通过展示周代晋国相关文物遗珍,向人们讲述晋国兴衰风云。
据辽宁省博物馆学术研究部副研究馆员王忠华介绍,“晋国六百年”展分为晋侯风采、邦国遗珍、春秋争霸、余烈三晋、器美范正五个单元。其中,展览中展出了晋侯墓地出土的青铜器等珍贵的随葬品。据介绍,晋国公族的“公墓”即名满天下的“晋侯墓地”,晋侯墓地的发现结束了2000余年关于晋国始封地的论争,证实这里即文献记载“河汾之东,方百里”的古唐地,晋国早期都城所在。
展览中展出的文物。 辽宁省博物馆供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展览中展出了十分出名的青铜器猪尊,吸引了观众的驻足观看。据介绍,猪尊是西周时期祭祀使用的青铜酒器,2000年出土于山西省曲沃县北赵村晋侯墓地113号墓,墓主为第一代晋侯燮父夫人。通高22.4,厘米、通长39厘米,整体为野猪造型,吻部突出,獠牙外露,身体壮硕,尾部上翘,背部有圆形开口,有盖。腹部两侧中部均饰有一涡纹,周围饰变形兽面纹,盖面饰斜角目云纹。盖内及外底有铭文“晋侯乍旅飤”,“飤”通“食”,多用于青铜食器上,酒器上的“飤”字铭文,尚属罕见。
据悉,为加强文物展览的交流合作,辽宁省博物馆向山西博物院商借周代晋国相关精品文物,并重新进行内容设计举办展览,此次展览将持续至4月8日。